5死2伤坍塌事故!“挂证”总监负有监理责任,被吊销监理证书!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7:15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1066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督罚字〔2023〕82号

谭某刚:

2022年7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铁提乡8村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7名施工人员被掩埋,其中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762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喀什地区叶城县铁提乡8村排水工程“7·1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喀署复〔2022〕151号)认定,该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行法定职责,将本人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通过中介机构提供给企业使用,实际并未参与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任何执业活动,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63号),你于2023年8月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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