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广东省交通厅发文:因现有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总人数、高级职称人员数量已不满足相关要求,责令1家公路工程乙级检测机构限期整改。
深圳市**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显示,你司持有的公路工程乙级检测资质证书(证书号:粤GJC综乙2023-***),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3月1日。
目前在系统上登记的检测人员数量为24人,其中持试验检测师证11人、持助理试验检测师证13人;持有高级职称的检测人员6人,其中1人年龄已超过60周岁。
根据我厅近期对你司监督检查结果,吴某(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龙某(高级工程师)、王某某3名检测人员未在你司缴纳社保;检测人员曹某某(高级工程师)已离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显示,吴某将其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在其他单位;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显示,检测人员禹某某(高级工程师)在其他单位任职。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你司现有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总人数、高级职称人员数量已不满足公路工程乙级资质要求。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责令你司在2025年6月5日之前完成整改;完成整改后,须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向我厅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我厅将依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应资质等级证书。整改期间,我厅要求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你司的试验检测行为及设置的工地试验室实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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