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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厅发布试验检测机构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7:20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450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安徽省交通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摘要】

➢ 安徽省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本)

抽查类别: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的监督检查

抽查事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检查主体: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检查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

➢ 安徽省交通运输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任务名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的监督检查

抽查事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监督检查

发起方式:省级组织发起(厅建设市场管理处牵头、省综合执法局承担)

抽查主体(层级):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抽查对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抽查基数:55

抽查比例:总体比例不超过5%,根据信用类别不同,按照严重失信、失信、警示、守信顺序依次抽取。

抽查时间段:10月底前

备注:

1.各地要根据监管平台提供的企业信用状况,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守信企业,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实行严管和惩戒。

2.请各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和省交通执法局、厅机关有关处室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本部门阶段性和全年抽查任务开展情况统计反馈至厅政策法规处。


关于做好2025年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市、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监管质效,现就做好2025年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对照权责清单确定检查事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皖交政法函〔2019〕381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及时主动认领抽查事项。各地自行增设的抽查事项,要严格对照本级权责清单,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要坚决清理,对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对没有实际成效的要予以取消。

二、严格实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理。要加强抽查计划管理,做好与事中事后监管检查计划的衔接,原则上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均应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各地要对照省厅制定的工作计划(见附件),按照属地商改办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录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确需紧急部署开展抽查的,要及时修改计划并公示。除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外,对同一企业每年按计划实施双随机抽查一般不超过1次。

三、持续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各单位要根据抽查事项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其中厅机关牵头处室要在4月底前完成监管对象库的编制或者调整,交由省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录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各地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审管衔接,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认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并按照许可类型、行业类别进行分类标注,做到监管对象“全覆盖”“底数清”。各单位要及时更新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执法人员岗位、业务专长等进行分类标注,提高随机匹配的精准度。

四、切实规范双随机检查行为。各单位按年度计划实施双随机抽查前,要制定抽查方案并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或者网络监测等方式,科学组织实施检查。实施双随机抽查时,执法检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向检查对象当面告知抽查的依据、内容、要求、程序以及检查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各单位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依法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信息。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精准清零处置,形成监管闭环。

五、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各地要全面落实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工作计划,并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的原则,进一步拓展部门联合抽查的范围和事项,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减轻经营主体负担。要认真执行《双随机“一业一查”监管工作规范》(DB34/T4967—2025)安徽省地方标准(见附件),建立健全计划统筹、部门吹哨、议事会商、信息共享、分级分类、风险监测、问题处置、信用惩戒等协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格局。

六、持续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要根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高低,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七、严格监管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各地要加快推进双随机监管与行业监管深度融合,加强与“综合查一次”改革等有效衔接。各管理服务中心要切实发挥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持的作用,按照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各单位要强化对下的监督指导,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附件(详见原文):

1.安徽省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安徽省交通运输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原文链接:

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2801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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