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师&助理
2020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公共基础》考点浓缩精华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15:41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7560


【第二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1. 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统称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2. GB表示强制性国家标准,GB/T表示推荐性国家标准,JTJ/T239表示行业标准

3. 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即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同时国家将采取一些鼓励和优惠措施,鼓励企业采用推荐性标准。但在有些情况下,推荐性标准的效力会发生转化,必须执行

4.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5. 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凡是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资质认定形式之一。

6.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7.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在取样,并送具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8.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9.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11. 我国标准按实施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12.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13. 计量监督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任命并颁发监督员证件。

14.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15. 计量认证须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才可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委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不能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16. 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17. 信用评价应遵循公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18. 国际单位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发布。

19.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为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统称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第三章、第四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及考试管理

20. 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部质量监督机构);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评定工作。

21. 等级证书有效期为5年。换发等级证书需提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22. 检测机构依据合同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不得转包、违规分包。

23.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以上检测机构,不得借工作之便推销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24. 报告的基本要求,除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外,在标识、签字、印章使用还得满足要求。

25.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配置人员的实际情况,可设置专职人员,也可由兼职的试验人员履行设备、样品、资料管理员相应岗位职责,前提是试验检测人员要具备相应能力。

26.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较差的,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27. 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很差的,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28. 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结果小于等于70分的,其授权负责人两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29. 质量责任人强制性要求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试验检测师证书。

30. 人员配置要求包括:持试验检测人员证书总人数;持试验检测师证书人数;持试验检测师证书专业配制;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试验检测师证书)人数及专业配制;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没有学历要求,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试验检测师证书、8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要求。

31.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和高速公路项目验收的质量鉴定检测,质监机构应当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甲级以上或者相应专项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承担。

32. 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管理工作和试验检测活动全面负责,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且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3. 取得等级证书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可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

34. 检测机构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后升级的,需满足两个方面的要求: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时间满一年检测机构正常运行,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

35. 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

36. 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37.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和高速公路项目验收的质量鉴定检测,质检机构应当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并且具有甲级上或者相应专项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承担。

38. 部质监局的职责:主管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继续教育相关 制度,确定继续教育主体内容,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监督、指导各省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39. 甲级和专项等级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由交通运输部发布。

40. 检测机构被评为丙级、乙级后续满1年且机构正常运行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方可申报上一等级的评定。

41. 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

42. 继续教育周期为2(从取得证书的次年起计算),每个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积不应少于24学时。

43. 申请换证复核的检测机构除应满足以上要求外,信用及业绩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所开展的试验检测参数应覆盖批准的所有试验检测项目且不少于批准参数的 85%甲级集专项类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高速公路或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其他等级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公路或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

44. 工地试验室被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或试验检测持证人员进行变更的,应当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45. 国际单位制由SI单位(基本单位、辅助单位、导出单位)、SI倍数单位词头、SI单位的十进制倍数单位构成

46. 盲样管理是为了保证检测数据公正,将客户信息(送检者、生产厂家、委托方)隐藏不被试验者了解而进行的样品管理。

47. 检测机构重新评定等级低于原来等级的,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申报升级,被注销登记的检测机构,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48. 申请换证复核不合格的,质监机构责令其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内不得承担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试验检测任务整改期间仍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质监机构根据实际达到的试验检测能力条件重新做出评定,或者注销《等级证书》。

49. 质监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查阅、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检查相关的事项和资料。。

50. 报告落款区内容包括:试验人、审核人、签发人、日期。

51. 连续2年被评为信用较差的人员,信用等级直接按很差发布,并列人黑名单。伪造证书信用评为很差列入黑名单。

52.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

53. 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质监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4. 报告由试验检测师审核、签发。技术负责人由试验检测师担任。

55. 换证复核必选参数应全部申请,可选参数申请不低于本等级总数的60%60%~80%扣分。≥80%不扣分。

56. 除行政、技术、质量负责人外,其他持单一专业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不得重复使用。

57. 《等级证书》应当注明检测机构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的专业、类别、等级和项目范围。

58. 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性审核,作出书面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59.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资质认定证书内容包括:发证机关、获证机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有效期限、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

60. 同一人所持的多个专业检测人员证书,可在不同的等级评定或换证复核中使用,但不得超过2次。

61.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第二十二条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评审组经报告质监机构同意后可终止现场评审工作:①检测机构实际状况与申请资料严重不符,包括人员、场地等强制性指标要求的实际情况低于材料申报内容;申请检测项目与实际能力不符,不能满足基本条件;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控制失效,相关记录缺失或失实;检测机构有意干扰评审工作,评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发现检测机构存在伪造试验检测报告、出具虚假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存在被考核人员冒名顶替、借()用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情况;检测机构存在其他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

62.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63.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现场评审是通过对申请人完成试验检测项目的实际能力、检测机构申报材料与实际状况的符合性、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转等情况的全面核查。

64.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六条: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仪器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65.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质监机构对申请人的等级评定结果,应当通过交通输运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66.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向所在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提交以下资料: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申请人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应当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证书和聘()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第五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

67. 仪器设备出现缺陷时,应立即停用并明确标识。修复的仪器设备应经过检定、校准等方式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检验检测机构应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检测/校准的影响。

68. 《程序文件》是规定实验室质量活动方法和要求的文件,是《程序文件》质量手册的支撑性文件

69. 资质认定形式分为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70. 检验检测机构用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除非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向第三方透露相关消息时,应征得客户同意。

71. 计量认证的专业类别代码:P交通,R建设(建材、城建、建工),N铁路,Y计量,Z其他。

72. 管理体系文件的构成可分为四部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和技术记录。

73. CMA是资质认定标志,CNAS是认可

74. 资质认定形式分为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75. 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

76. 作业指导书的内容有:作业内容、使用的材料、使用的设备、使用的专用工艺设备、作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以及判断质量的标准、检验方法、记录格式、对于关键工序应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

77. 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关键人员、设备设施、环境条件和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有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明分包情况。

78. 管理评审是最高管理者定期系统地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价,以确保其符合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79. 《质量手册》一般由质量负责人和内部审核人员参与编制,由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进行审核,最终由最高管理者或授权负责人予以批准;质量方针声明应经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

80. 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 6 年,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提出申请。

81. 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82.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83. 质量记录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活动中的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包括:合同评审、分包控制、采购、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纠正措施和申投诉记录等。

8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标识、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文件。

85. 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86.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87.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88.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并能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89. 标志的规格及颜色:使用标志时,应按照标志规定的比例,根据情况放大或缩小,不可更改标志比例,标志上下部分的颜色应一致。资质认定标志的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

90.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识;不得伪造、变造、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得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

9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条:专业技术评级机构、评审组应当对其承担的技术评审活动和技术评审结论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六章】试验检测常用术语和定义

92. 测量误差简称误差,其值为测得的量值减去参考量值

93. 授权签字人是指实验室提名,经过资质认定评审组考核合格,能在实验室被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上获准签字的人员。

94. 检测是指对给定产品,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

95. 测量设备是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辅助设备或其他组合。

96. 测量准确的简称准确度,是指被测量的测得值与其真值间的一致程度。

97. 测量设备是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辅助设备或其他组合。

98. 标准物质是指具有足够均匀和温度的特性物质,其特性被证实适用于测量中或标称特性检验中的预期用途。

99. 重复性测量条件简称重复性条件,包括相同的测量程序、相同的操作者、相同的操作条件和相同的地点,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

100. 测量不确定度定义:是根据所用到的信息,表征赋予被测量量值分散性的非负参数。

101. 模拟报告是对指依据试验规范标准对真实的样品进行检测所形成的检测报告。

102. 复现性测量条件简称复现性条件,是指不同地点、不同操作者、不同测量系统,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

103. 扩展不确定度全称为扩展测量不确定度,是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与一个大于1的数字因子的乘积。

104. 修正是对估计的系统误差的补偿包括以下方式:加修正值、乘修正因子、修正表或修正曲线得到。

105. 复现性测量条件是指不同地点、不同操作者、不同测量系统,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

106. 系统测量误差的参考值是真值,或是测量不确定度可忽略不计的测量标准的测得值,或是约定量值。


第七章】法定计量单位

107. SI基本单位7个:长度m、质量kg、时间s、电流A、热力学温度K、物质的量mol、发光强度cd

108. 导出单位是用基本单位和(或)辅助单位以代数形式所表示的单位,这种单位符号中的乘和除使用数学符号。如速度的SI单位为米每秒(m/s),角速度的SI单位为弧度每秒(rad/s)。属于这种形式的单位称为组合单位。

109.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相乘所构成的组合单位,其符号形式为两个单位符号之间加居中圆点,如牛·米。

110. 选用SI单位的倍数单位,一般应使用量的数值处于0.1~1000范围内

111. 读法及表示方法每年都考。

第八章】数值修约......与测量不确定度

112. 修约比较罚和全值修约法

113. 极差=最大值-最小值

114. 变异系数=标准差/均值

115. 粗大误差,现在叫过失误差,也叫错误,是一种与事实不符的显然误差。这种误差是由于实验者粗心,不正确的操作或测量条件突然变化所引起的。过失误差在实验过程中是不允许的。

116. 修约。必须掌握,每年必考2道以上的题。大概4-6分。★★★★★

117. 任何观测结果都带有误差,具有离散性。

118. 随机误差是由不能预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一般地说,系统误差的出现是由规律的,其产生原因往往是可知的或可掌控的。只要仔细观察和研究各种系统误差的具体来源,就可设法消除或降低其影响。

119. 测量误差分为系统误差、过失误差和随机误差;系统误差主要原因有:仪器误差、人为误差、外界误差(环境误差)、方法误差、试剂误差。

120. 根据误差产生的原因,按照误差的性质,可以把测量误差分为系统误差、过失误差和随机误差。

121. 极限数值定义: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规定考核的以数量形式给出且符合该标准(或技术规范) 要求的指数数值范围的界限值。

122. 表示数据离散程度的特征有:极差、标准差、变异系数。

123. 当标准对极限数值(包括带有极限偏差值的数值)无特殊规定时,应采用全数值比较法进行判定。

124. 为了表示误差,工作上引入了精密度、准确度和精确度的概念,根据这些概念,误差的表示方法有三种:极差、绝对误差、相对误差。2018版教材P212

125. 测量不确定度按照评定方法分标准标准不确定度和扩展不确定度。标准不确定度又分为AB及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126. 测量结果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测量方法有:测量原理、测量仪器、测量环境条件、测量程序、测量人员以及数据处理方法等。

127. 误差的概念和真值相联系,是无法测得的,测量不确定度可根据实验、资料、经验等信息进行评定,可以定量确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值。

128. 简单的判定测量结果是否合格是不完善的,还必须考虑测量结果不确定的的存在,可以说,合格与否的判定与不确定度的情况有关。

129. 由于测量结果具有不确定度,当测量结果位于规范限两侧以扩展不确定为半宽的区域时,就无法判定其是否合格。当测量结果全部处于扩展不确定度区域的外侧时,才能判定其测量结果为不合格。


第九章】能力验证

130. 实验室间比对是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检测物品进行测量或检测的组织、实施、评价(2018版教材P2224行)。

131. 能力验证活动的常用类型有:定量计划、定性计划、顺序计划、同步计划、单个计划、连续计划、抽样、数据转换和结束。(2018版教材P222)。

132. Z比分数是由能力验证的指定值和能力评定标准差计算的实验室偏倚的标准度量。

133. 能力验证是指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制定的准则评价参加者能

134. 力的活动,实际上它是为确保实验室维持较高的校准和校测水平而对其能力进行考核、监督和确认的一种验证活动。

135. 利用参加能力验证计划的结果来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判定时,通常不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而是使用满意/不满意离群的概念。


第十章】统计技术和抽样技术

136. 直方图是通过对数据的加工处理,从而分析和掌握质量数据的分布和估算工序不合格品率的一种方法。直接图有频数直方图和频率直方图两种。

137. 系统抽样是将总体中的抽样单元按一定顺序排列,在规定的范围内随机抽取一个或一组初始单元,然后按照一定规则确定其他样本单元的抽样叫系统抽样。系统抽样分为等距抽样和定位系统抽样。

138. 工程中试验检测常用的抽样方式有:简单随机抽样、散料抽样、系统抽样、整群抽样、多阶段抽样、分层抽样。

139. 标准差越大,曲线越陡峭;标准差越小,曲线越扁平。

140.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产品中抽出少量的单个产品进行检验,从而推断该批产品的质量状况;全数检验是对一批产品中的每一个产品进行检验,从而判断该批产品质量状况。

141. 异常型直方图有以下几种类型:孤岛型、双峰型、折齿形、陡壁行、偏态型、平顶型;正常型:中间高,两边低,左右对称,呈正态分布。

142. 因果图,又称特性要因图,也有人根据其图形如鱼骨状或树枝状,称其为鱼骨图”“树枝图。这是一种逐步深入研究和讨论质量问题的图示方法。

143. 小概率事件:如果某一件事的概率接近零,则这个事件在大量重复试验中出现的频率很小,这种事件称为小概率事件小概率事件在一次试验中发生的可能很小,所以通常认为,在一次试验中小概率事件几乎不会发生

144. 随机事件概率0<P(A)<1之间必然事件的概率P(U)=1不可能事件的概率P(V)=0

145. 随机变量的特点是以一定的概率取值,但并不是所有的观测或试验都能以一定的概率取一个固定值。

146. 批是指按照抽样的目的,在基本相同条件下组成总体的一个确定部分。

147. 质量检验的目的在于准确判断工程质量状况,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其有效性取决于检验的可靠性,而检验的可靠性与以下因素有关:1、质量检验手段的可靠性2、抽样检验方案的科学性3、抽样检验方法的科学性。

148. 正太分布图具有单峰性、对称性、有界性、和抵偿性

149. 简单随机抽样:也称纯随机抽样,对于大小为N的总体,抽样样本量为n的样本,若全部可能的样本被抽中的概率都相等,则称这样的抽样为简单随机抽样。例如总体分布较为分散,会使抽取的样本的分布也比较分散,给研究带来困难;当样本容量较小时,可能发生偏向,影响样本的代表性,所以并不能客观反映总体情况。

150. 常用数理统计工具有:调查表、分层法、因果图、直方图。

151. 抽取样品是工程质量检测的第一步,也是极其重要的一关,但是抽取方法不一定是随机抽样。

152. 常见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均匀分布、正态分布、t分布。

153. 数学期望是均值这一概念在随机变量上的推广,并不是简单的算术平均值,而是以概率为权的加权平均值。


第十一章】仪器设备计量溯源及期间核查

154. 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分为合格绿”“准用”“停用三种

155. 校准在规定条件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有测量不确定度。

156. 当通过期间核查发现测量设备性能超出预期使用要求时,首先,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在重新检定或校准表明其性能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其次,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方法或措施,对上次核查后开展的检定、校准、检测工作进行追溯,以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由于设备失准而造成的风险。

157. 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测量结果应溯源至标准物质(RM)、公认的或约定的测量方法/标准。或通过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等途径,证明其测量结果与同类检验检测机构的一致性。。

158. 停用包含:1、仪器设备损坏者2、仪器设备经校准、检定或比对不合格者3、仪器设备性能暂时无法确定者4、仪器设备超过周期校准、检定或比对着5、不符合检验检测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要求值。

159. 期间核查的重点测量设备有:使用非常频繁的;经常携带到现场检测的;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设备;曾经过载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等;因设备使用频率较低,校准周期长与校准规范规定的时间;不是所有的设备都要进行期间核查,对无法寻找核查标准(物质)(如破坏性试验)的设备就无法进行期间核查。

160. 期间核查不是一般的功能检查,更不是缩短检定校准周期,其目的是在两次校准/检定的间隔期间保持原有状态,防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

161. 仪器检定:是指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或计算标准的值,都能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比较链,与计量基准(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联系起来,从而使准确性和一致性得到保证。

162. 对仪器设备特性进行符合性评定时,若评定值误差的不确定度宇被评定仪器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MPEV)之比小于或等于1:3,则可不考虑示值误差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

163. 期间核查的方法基本上采用等精度核查方式进行,常用方法有仪器间的比对、标准物质验证、方法比对、加标回收、单点自校、用稳定性好的样品留样再测等。下面就几种方法的内容进行介绍。

164. 计量确认为保证测量设备处于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状态所需要的一组操作称为计量确认。

165. 自校验是试验检测机构使用自有人员、设备、及环境等条件,为保证仪器设备量值准确可靠而开展的校准活动。

166. 预期使用要求包括:测量范围、分辨力最大允许误差。

167. 依据标准指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时,应依据的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公开发布的技术文件: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及校准规范;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其他行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或有关技术文件;地方发布的计量检定规程。

168. 检验检测机构在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后应进行确认,确认其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后方可使用。对检定或校准的结果进行确认的内容应包括:检定结果是否合格,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方法的要求;校准获得的设备的准确度信息是否满足检验检测项目、参数的要求,是否有修正信息,仪器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方法的要求;适用时,应确认设备状态标识。

169. 试验室实施内部校准应优先采用标准方法,当没有标准方法时,可以使用自编方法、测量设备制造商推荐的方法等非标方法。使用尾部非标方法时应转化为试验室文件。非标方法使用前应经过确认。

170. 试验室实施内部校准应优先采用标准方法,当没有标准方法时,可以使用自编方法、测量设备制造商推荐的方法等非标方法。使用尾部非标方法时应转化为试验室文件。非标方法使用前应经过确认。

171. 交通行业试验室常用仪器或试验检测的辅助工具,如脱模器、摇筛机、取芯机等属于功能性验证。


第十二章】公路水运工程标准体系

172. 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板块序号、模块序号、标准序号、标准发布年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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