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湖北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通知摘要
在全省已建立的首批13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基础上,继续建立第二批3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明确这些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对应的职业资格项目(含首批),其证书管理制度仍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另换发职称证书。
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满足相关规定且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凭相应职业资格申报。
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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