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3地!公布2021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0日 17:11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660

新疆,山东,辽宁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道已开启,快来看看吧。

新疆二建报名通道

报名时间:3月10日10:00~3月30日19:00

考试时间:5月29日、30日

山东二建报名通道

报名时间:3月15日9:00~3月26日17:00

考试时间:5月29日、30日

辽宁二建报名通道

报名时间:3月12日9:00~3月23日24:00

考试时间:5月29日、30日

新疆报名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精神,现将自治区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202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考试科目,连续两年内通过3个考试科目(级别为全科),可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增项专业证书。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增项考试报名时无需提供主证。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10:00--3月30日,3月30日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用户注册。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入“网上报名”, 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及《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www.cpta.com.cn),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四)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五)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和《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精神,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十四条“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六)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七)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1年12月1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1年11月20日前,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四、考试时间

2021年5月29日--30日

5月29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0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各地州(除石河子)均设立考点。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4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7元。

八、注意事项

(一)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石河子除外)报名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蓝、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四)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五)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会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原文链接:

http://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N052103081416.shtml

山东报名公告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按照全国统一试卷考试时间安排,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9日、5月3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题型
5月29日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
5月30日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核准公告〔2019〕102号人员名单为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四)增报专业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某一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可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其他专业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类别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报名条件中的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不包含职业高中和技校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或脱产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流程、资格审查、证书领取等事宜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26日17:00。

网上注册:所有报考人员均需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shandong.gov.cn/)进入“专题专栏”栏目,点击进入“建设教育与执业资格注册”版块,进入“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系统”, 按系统提示进行个人帐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增报专业人员、成绩滚动人员除外)的身份信息、学历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其中在线核验不合格的,请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未完成个人帐号注册的报考人员将影响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在“个人承诺”栏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进行报考信息填报,并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填错个人信息或报错级别、专业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辖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工作包括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将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只需上传《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照片。考全科、免一科、免二科的报考人员,待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增报专业、成绩滚动报考人员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未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的或未通过市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均需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待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确需现场审核的,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并携带原件到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27日17:00。各市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可在考试报名系统首页查询。前往现场进行审核时,报考人员应当携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系统提示需携带的材料原件。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网上缴费、票据打印

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打印票据。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0时-3月30日24时,打印电子票据时间:缴费完成24小时后,即可打印电子票据 。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无法退款。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至5月30日9:00。

(五)考试及考试纪律

1.本次考试考务相关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随时关注官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及提示,严格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2.考试实行全封闭管理,考前60分钟组织入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离场。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4.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5.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辖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联合公安、工信、纪检监察等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6.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并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阅卷时将采用技术手段对雷同卷进行甄别,并对雷同卷(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成绩公布

按照考试工作计划,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9月底前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shandong.gov.cn/) 发布的相关通知。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提出成绩复核受理事项的说明: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核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复核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报考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表可在成绩查询系统下载)。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七)证书领取

符合发放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爱山东”APP领取电子《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与原纸质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八)考试大纲和教材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考试大纲和有关教材由报考人员自主选购。

四、收费标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33号)执行。两科综合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69元。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涉考人员身体健康,各考试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一是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主动向当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备案,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压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二是在组织现场审核时,要提前做好预案,要求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三是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卫生健康、公安(治安、网监、交管)、工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的服务、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报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各个环节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山东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入场查验健康码发现黄码、红码且无健康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业务咨询电话:0531-87087270、86195342。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04、66680713、66680714、66680793。

服务日期:3月15日-3月27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1.山东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山东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点信息  

原文链接:

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3/9/art_102884_10289358.html

辽宁报名公告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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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方式

(一)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二)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以及《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三科)。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附件《专业对照表》(点击下载)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等专科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按《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附件(点击下载)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以及增项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5月29日  上午0 9:00 -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 - 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0日  上午0 9:00 -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三)答题要求

1.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科目试卷采用“卷卡合一”形式,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应试人员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作答。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阅读考务文件、做好报名前准备、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报名确认、资格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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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前准备

1.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拟上传的证件照片。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下载并打印《报名证明事项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填写,签字后(不得代为承诺)拍照或扫描。不适用或不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也要签署并对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

3.根据报名条件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拍照或扫描。

(四)填报信息

1.明确告知内容。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阅读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

2.选择报名地市。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现工作地所在市(咨询电话见附件1)。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首次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选择“考3科”;只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一个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必须选择“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必须选择“考1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另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也必须选择“考1科”。

报考人员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保留科目有效合格成绩;更改级别、专业的老考生应按新考生报名,不保留成绩。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需按要求上传证件照并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上传证明材料。新老考生均应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如告知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书等)。

2020年度成绩合格人员报考增报专业时,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上传包含本人全部信息的《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截图(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下“职业资格考试”专题《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信息查询)。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其他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否则无法完成报名。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新考生报名确认后需等待网上资格核查。老考生(历年在辽宁考区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需上传证明材料(以备核查),报名确认且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系统即时核查)。

(七)资格核查及监管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及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及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地址电话见附件1。

2.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完成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新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进行核查)。

(2)免予核查。档案库中的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免予核查;更改级别专业的按新考生报名,不免予核查。

(3)现场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一科”、“免二科”“增报专业”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3.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国家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考1科、考2科)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复查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八)收费

1.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报考人员资格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2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2021年9月以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成绩。

(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报名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

1.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履行告知书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考试考务工作要求将适时调整,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九、考务管理

(略)

十、其他事项

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全省资格核查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2.辽宁省2021年二级建造师报名证明事项承诺书

原文链接:

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2494.html

在此还要温馨提示大家,备考的时候,要找对复习方法,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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