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取消相关职称注册条件、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监理工程师注册简化】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4:58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973

日前,住建部下发通知,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


明确: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环节和相关职称注册条件,申请人无需申报职称情况,住建部在注册审查中不再考核职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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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环节。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初始注册,经聘用单位确认,由双方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我部审核后不再公示审核意见,直接公告审批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批结果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反映。

二、取消相关职称注册条件。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请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无需申报本人职称情况。我部在注册审查中不再考核职称条件。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信息、个人工程业绩信息、执业单位变更记录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原文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11/t20211116_252341.html




改革历程

● 2017年10月13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简化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申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材料,由申请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

● 2019年9月25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自9月16日起,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其中,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时,申请人不再提交社保证明,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 2020年2月28日,住建部发文明确:报考监理工程师取消“中级职称”要求。

● 2021年11月5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环节和相关职称注册条件。申请人无需申报本人职称情况,住建部在注册审查中不再考核职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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