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州交通质监机构,省内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1〕2号)有关要求, 2021年,省厅组织专家对省内部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全年共检查了10家试验检测机构,抽查比例为10.8%。检查工作采用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实际操作或问询方式考核关键岗位人员等方式。
主要对试验检测机构从业活动合规性、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3个层面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反馈了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和建议。
二、存在问题
详见附件《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有关违规或失信行为,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有关规定,记入检测机构2021年度信用档案。
三、有关要求
1.以上10家试验检测机构要针对“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整改措施,自检查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至厅建设市场处,联系人:汪焮成,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电话:027-83460691。同时,严查严控管理漏洞,切实提升检测工作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2.省内其他试验检测机构要对照附件中汇总问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漏补缺,取长补短。要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完善机构体系运行、持续提高试验检测的公信力,坚守质量底线,坚持用真实可靠的检测数据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3.各市州交通质监机构应加强对本地区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职责。
附件:
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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