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师&助理
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家工程检测公司被重罚,4名相关负责人受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7日 17:28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1135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2022年第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通报,涉及三家建工类企业;

其中,一家建设工程检测公司,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处以3万元罚款,对4名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

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秩序,决定对2022年第一批10起典型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 邯郸市恒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

该公司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30条、第32条的规定,邯郸市丛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法定代表人韩雪航和直接责任人员陈品、杨朔琪、赵建明分别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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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案

该公司在昌黎县施工的天成府南区项目,7#楼三层墙柱钢筋安装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第73条的规定,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138063.72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主管人员刘希光和直接责任人员马翠茹分别作出罚款9664.46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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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中廊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建筑垃圾遗撒案

该公司运输建筑垃圾车辆未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造成遗撒,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1条的规定。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85条的规定,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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