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标准的选用
(1)在工厂验收时,采用《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12),并规定采用检验水平Ⅱ。
(2)在工地抽验时,采用《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12),并规定采用检验水平Ⅰ。
(3)在验收检验中,当供货方不能提供批的质量信息时,应作孤立批处理,按《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的孤立批检验抽样方案》(GB/T2828.2-2008)的规定执行。
(4)对路面标线涂料和玻璃珠等散粒料或液体进行检验时,按《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3186-2006)的规定执行。
(5)监督抽查时,批量不大于250时,用《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2828.11-2008);当批量大于250时,用《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2828.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