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不平等招标的是()。
设定与项目不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明确说明不进行现场踏勘
指定特定的专利
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
非法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属不平等招标:①向不同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②设定与项目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及商务条件。③对不同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④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者。⑤非法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⑥以特定行政区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⑦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肢解成若干工程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⑧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其他法人参加投标。B项属于正常行为。D项前提条件不明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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