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背景资料】:
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相关规定签订某水闸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水闸闸门由发包人提供。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承包人编制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水闸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如表2所示(每月30天计)每项混凝土工程按月均衡施工。
事件二:承包人负责采购的钢筋运抵现场承包人自行进行了资料核查和外观检查后办理交货验收手续。承包人核查钢筋标牌注明的内容包括生产日期、规格、尺寸等。
事件三:因闸门制造验收未按时完成,推迟了交货时间,导致闸门安装推迟10天开始,产生窝工费3万元,承包人向监理人提出了延长工期10天,增加费用3万元的要求。闸门安装前,承包人进行了闸门标志检查,并对闸门的损伤、泥土和锈迹等进行了处理。
事件四:竣工图章如图3所示。
【问题】
1.根据“水闸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分别计算2022年5月—11月每个月的混凝土浇筑工程量。
2.事件二中,指出承包人做法的不妥之处并改正。除事件二所列内容外,钢筋标牌注明的内容还有哪些?
3.事件三中,监理人是否应同意承包人的要求?说明理由。除事件三所述检查和处理内容外,闸门安装前,承包人还应做哪些工作?
4.指出事件四中A、B、C、D、E所代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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