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时,需要共同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研究的有()。
项目监理机构
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
测量单位
规划管理部门
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按以下程序处理:①设计单位首先将“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附件报送建设单位。②建设单位会同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研究。必要时,设计单位尚需进一步提供资料,以便对变更作出决定。③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将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作为工程变更单附件。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后并经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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