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炉墙砌筑前,应有工序交接证明书,其内容包括()。
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
锅炉安装许可通知书
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
上道工序成果的保护要求
管道吹扫记录
工序交接证明书内容: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及必要的沉降观测点的测量记录;隐蔽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及焊接严密性试验合格证明;钢结构和炉内轨道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复测记录;动态炉窑或炉子的可动部分试运行合格证明;炉内托砖板和锚固件等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合格证明;上道工序成果的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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