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的规定,质监机构实施监督检査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录音和录像与检査相关的事项
复制相关资料
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抽査
査封涉嫌数据造假的试验机构
质检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查阅、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检查相关的事项和资料。2、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3、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诡诞、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试验检测行为时,责令即时改正货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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