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组织制定地方标准
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标准
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条例第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制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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