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公章
检测专用章
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
项目部印章
依据文件第三章第二十三条:“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公章和专用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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