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已按合同要求提供工程质量保险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已提供工程质量保证担保
发包人累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达到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2%
承包人已提供的履约担保在有效期内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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