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投资的公路、港口、航道工程项目建设程序1)根据规划,开展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5)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开工备案;7)开工备案后组织工程实施;8)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资料,办理工程竣工前的各项工作;9)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10)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2)企业投资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程序1)根据规划,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依法确定投资人;3)投资人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按规定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4)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应当按项目隶属关系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5)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6)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8)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9)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10)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