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措施(1)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制定各阶段进度控制的分目标和主要控制节点,落实监理机构中进度控制的人员、具体任务和职能分工。(2)要求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分解,编制符合进度目标要求的进度计划,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施工班组,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机械、人员、资金和材料的组织调度工作。(3)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信息沟通网络,保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之间进度信息渠道畅通。(4)建立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进度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以及与会的单位、部门和参加人员等。(5)建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变更等管理制度。2)技术措施(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使施工单位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鼓励技术创新,建议施工单位采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施工方法加快施工进度。(2)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导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实施进度控制。(3)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采用信息化施工管理手段,对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3)合同措施(1)建议建设单位采用分别发包和分阶段发包的招标方式,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2)严格合同履约管理,保证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机械设备及时有效到位,加强对施工单位履约担保的管理,确保施工单位资金流正常。(3)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管理。(4)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5)加强工程延期和索赔管理,经常与建设单位沟通,及早处理可能引起延期和索赔的各种因素,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工程延期和索赔,并公正地处理工程延期和索赔。4)经济措施(1)提醒建设单位按合同用款计划组织好资金供应,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并做好日常计量支付工作,为施工单位实施工程进度计划提供资金支持。(2)分解进度目标,制订主要节点进度里程碑计划。建议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对施工单位提前完工和提前完成节点进度目标给予奖励。(3)严格履约管理,若施工单位延误工期,按合同规定进行误期经济赔偿,直至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条款终止施工承包合同,对剩余工程量进行强制分包。(4)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应急赶工给予合理的赶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