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原文为了保护一些特殊群体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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