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下列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施工活动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不得进行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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