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属于可以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有()。
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的
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的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颁发安全许可证的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I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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