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如果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的主体是()。
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
建设单位指定的检测机构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原检测机构
。如果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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