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具体行政行为即刻停止执行的有()。
原告申请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
被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停止执行的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18教材P371,《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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