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当投标人对招标人不按规定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投诉,当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经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在()范围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2%
>5%
>±1%
>±3%
)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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