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缆敷设
(1)敷设光缆时的牵引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在一般情况下不宜超过2000kN敷设电
缆时的牵引力应小于电缆允许拉力的80%。
(2)敷设管道光、电缆时应以石蜡油、滑石粉等作为润滑剂,严禁使用有机油脂。
(3)光缆的曲率半径必须大于光缆直径的20倍,电缆的曲率半径必须大于电缆直径
的15倍。
(4)以人工方法牵引光缆时,应在井下逐段接力牵引,一次牵引长度一般不大
于1000m
(5)光缆绕“8”数字敷设时,其内径应不小于2m
(6)光缆牵引端头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制作,牵引端头与牵引索之间加人转环以防止
在牵引过程中扭转、损伤光缆。
(7)布放光缆时,光缆由缆盘上方放出并保持松弛弧形,敷设后的光、电缆应平
直、无扭转、无明显刮痕和损伤。
(8)敷设后的光、电缆应紧靠人孔壁,并以扎带绑扎于搁架上,留适当余量避免
光、电缆绷得太紧,光缆在人孔内的部分采用蛇形软管或软塑料管保护。
(9)按要求堵塞光、电缆管孔,光、电缆端头应做密封防潮处理,不得浸水。
(10)光、电缆在每个人孔内应及时检写光、电缆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