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项目已完工程量一般应达到全部建安工程量的()以上。
20%
50%
30%
40%
。工程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应达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的20%及以上,或在主体工程完工一年以内;工程进度满足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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