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开工条件的通知》(水建管[2017]177号),水利工程项目在进行施工准备前必须满足的条件中不包括()。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
建设资金已落实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已经批准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经批复
9版教材P135页,施工准备开工条件调整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已经批准,年度投资计划已下达或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即可开展施工准备,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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