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延期的通告
各有关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9号部令)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目前,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正在进行升级,相关质量检测资质过渡政策将要出台,为保证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正常经营,不断优化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延长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质量检测资质申报工作待部相关政策出台及申报平台完善后启动。原由我省评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于2024年6月30日前到期的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在此期间原有等级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二、请等级证书在2024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做好资质延续准备工作,资质延续工作启动后及时申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