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近日,陕西省市监局发布《关于咸阳**车载气瓶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法问题的处置及加强风险管控的通知》,责成该公司收回发出的414份虚假报告,对涉嫌其他违法事项移交相关部门。
关于咸阳**车载气瓶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法问题的处置及加强风险管控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3月27日-28日,根据举报线索省局特设局联合执法局、咸阳市局组织对“咸阳**车载气瓶服务有限公司”车载气瓶检验现场进行了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现就针对问题处置及加强风险管控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问题举报线索经调查组现场核实,该公司在资源条件、质量体系、工作质量等方面存在与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规定严重不符的事实,具体为:1、未配备标准气瓶,水压试验设备泄露,气密性试验机水槽内表面严重腐蚀生锈,未使用检验信息化管理系统;2、现场实操中未对气瓶内部检查,原始记录中无残变率、容积和重量测定的过程数据,气密性试验水槽中水位严重不足,现场检验人员无相应检验人员资质证书;3、无证人员进行检验工作,原始记录和报告存在大量代签字行为,低于正常检验所需运营核算成本率先长时间进行恶性市场竞争;4、2024年3月份出具并发出414份确定为虚假的检验报告。
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调查组现场给予了停止检验工作的处理建议,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成该公司已收回发出的414分虚假报告,对涉嫌其他违法事项移交省局稽查局。
二、咸阳市局、西安市局要将本通知下发到辖区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天然气车载气瓶充装企业,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加强协作排查力度,一经发现车辆还有继续使用该公司2024年3月份出具的气瓶定期检验报告的,必须立即收回报告。充装企业开展充装业务前要对“咸阳**车载气瓶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气瓶定期检验报告进行严格核查,严禁各充装企业对该公司2024年3月份检验的气瓶开展充装业务,对不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的充装企业要及时予以纠正,拒不落实要求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该公司使用的车载气瓶“检验色环”不符合标准对内孔径的规定要求。充装单位在开展气瓶充装前除日常检查内容外,要对该公司安装在气瓶阀门和瓶口之间的“检验色环”进行严格检查,如果在瓶阀的轴向垂直方向(上下或左右等360度垂直面)用手拉动“检验色环”时,存在“检验色环”的内径与瓶阀外径之间有较大余量间隙或“检验色环”可以穿过瓶阀的情况,无论该公司的气瓶定期检验报告是何时出具的,充装单位均可以拒绝充装业务(后附件“检验色环”图片,图中“X”为不合格)。
四、各市局要将通知下发到辖区所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求各机构要汲取教训,开展一次针对机构内部的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大排查,要牢记教训,严守底线,努力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工作质量和服务能力,坚决消除一切可能影响工作质量的因素和行为,为全省特种设备安全运营提供可靠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一切影响工作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打造公平有序、科学规范、高效服务的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附件(详见原文):“检验色环”错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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