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水函〔2020〕273号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考试承办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 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3 118 号)和《交通运输部2020年职业资格工作要点》,现将2020年 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 称试验检测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试验检测考试日期为11月14日至15日,分为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公共基础和专业科 目,专业科目为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水运结 构与地基和水运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名条件和成绩管理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中的报名条件。 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 础科目;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种专业 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相同级别其他专业科目可免考公共基础 科目。
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的,报名 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 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 人员参加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 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18年第13号 通告)规定执行。
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 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 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核
根据交通运输部“减证便民”工作要求,试验检测考试继续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简化审核程序。各考试承办机构对报考人员信息进 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不通过,在2019年试验检测考试报名中 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在违纪违规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提供 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
(二)加强考后核查。请各考试承办机构对本考区考试成 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比例不少于10%。抽查工作 原则上采取查阅网上报名材料的方式,系统无法在线核验的人 员须提供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查询本考区情况和反馈抽查 结果均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网址:www.jtzyzg.org.cn )完成。
(三)接受社会监督。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结合实际自行 确定是否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参考样式见附件1),公示 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应建立畅通的监督举报渠道,自觉 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有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并及时将有关 情况反馈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四)处理不实承诺。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 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 库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交通官网和 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请各考试承办机构结合实际对本 考区不实承诺考生进行通报(参考样式见附件2)。
四、考务组织
请各考试承办机构按照2020年度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3 ) 做好考务工作,自觉接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和检查。
(一)9月1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发布考试公告(参考样式 见附件4)。
(二)9月30日前,考生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登录“公路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完成考试报名、缴 费,各考试承办机构完成资格审核。
(三)11月13日前,完成考点设置、考场编排、考务人员 培训、准考证打印。
(四)11月15日考试结束后3日内,将答题卡袋(内含答 题卡、考生签到表、考场情况记录单)通过机要方式或专人押 运至我中心指定地点。试卷须封存保管,不得对外公开,在合 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自行销毁。
(五)2021年1月29日前,完成考后核查、不实承诺处理 等考试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续工作。
五、考务费收缴
(一)请各考试承办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 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 6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 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关于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 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 中心通告2018年第10号)的要求,做好试验检测考试收费审 批和收缴工作。
(二)请各考试承办机构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考务费 汇入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并将汇款 单复印件传真至我中心。由当地财政统一汇缴的,请及时做好 对账及催缴工作,确保应缴尽缴。
账户名称: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樱花支行
银行行号:105100010088
银行账号:11001045400058022401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试验检测考试依据《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 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已发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中, 考生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可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 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0年 版)》。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考试承办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加 强考点建设,认真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考场编排等考务 管理工作。要把方便考生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考点安排要充 分考虑交通、用餐、停车、医疗救急等因素,证明材料要能免 尽免。
(二)加强疫情防控。各考试承办机构要严格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本地区防控要求确定考试工作 安排并向社会公布。督促考点釆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非现 场接触方式办理有关事项,对考场等重点场所釆取通风、消毒、 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避免考生聚集交叉感染风险。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考试承办机构要通过微信公众号、 广播电视、报刊和行业会议等渠道和方式,向试验检测机构、 广大从业人员、交通职业院校学生等介绍考试相关政策和计划 安排,相关调整事项要及时以适当形式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确保考生应知尽知。
(四)加强安全保密。各考试承办机构要充分认识考试工 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法释〔2019〕13号),严格执行《保密法》关于国家考 试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试卷交接、存放、流转、封装等 工作。要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和保密安全教育,与涉密人员签订 保密责任书,做好考试失泄密应急预案,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妥善处置。
八、联系方式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部职业资格中心水运职业资格处联 系。联系电话010-65299027,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5层,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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