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师&助理
该省修订印发:2020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相关新规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16:43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944

各州、市交通运输局,各国高建设项目法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厅质监局于2019年6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加强高速公路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管理的实施意见》(云交质监〔2019〕118号)。

在实施期间,交通运输部修改下发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根据2019年38号部令修订后的规定,结合118号文使用过程中反馈意见,厅质监局对云交质监〔2019〕118号文作出如下修改:

一、第(七)条修改为: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相关规定,参与高速公路竣(交)工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需取得《等级证书》。

同时按照《计量法》的要求经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在《等级证书》注明的项目范围内承担检测工作,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二、第(九)条修改为:现场检测人员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应专业的试验检测证书,其岗位登记在该检测机构。试验检测报告应由试验检测师审核、签发。

三、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要求,第(四)条、第(十二)条中由项目法人出具的“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修改为“交工质量检测报告”,项目质监机构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

另:

现将修订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加强高速公路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管理的实施意见》重新印发。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加强高速公路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管理的实施意见》(云交质监〔2019〕1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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