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住建厅以【实地核查+网络巡查】的形式,对省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其中,23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因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达标】被通报,并责令3个月内完成整改。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检测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9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分为4组,采取实地核查和网络巡查的形式对省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主要核查取得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后,是否符合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基本条件要求。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处理意见
云南建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23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基本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责令云南建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23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基本条件要求配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整改期届满前,上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需提交整改情况说明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基本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和《云南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补充增加的检测内容及资质标准》要求,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得检测资质后,是否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类人员、注册类人员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将责令其整改。
【附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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