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当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变更时,若变更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单价的,则变更估价的原则是()。
-
A
-
B
按照直接成本加适当利润的原则,由发包人确定变更单价
-
C
按照合理的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承包人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
D
根据合理的成本加适当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确定新的变更单价
查看答案
参考解析: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以下约定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作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