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合同项目预计总成本为3000万元,至第1年末,承包人自行施工部分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为1200万元,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已进场待安装工程设备200万元,已进场待使用的工程材料100万元已预付分包工程款150万元(分包工作量尚未完成),则第1年末承包人的合同完工进度为()。
45%
48%
55%
40%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需要注意的是,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故第一年末承包人的合同完工进度为1200÷3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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