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是()。
已经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工作负伤失去劳动能力的
已经签订3年固定劳动合同的经理
签订过4年固定劳动合同的
已经签订并且工作10年的但期间曾离职应聘到别的公司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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