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计量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合同范围内且质量达到合同标准的工程进行计量
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全部工程进行计量
对因清单中出现工程量计算偏差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
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应予以计量
对于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并不是全部进行计量,只有质量达到合同标准的已完工程才予以计量。所以工程计量必须与质量监理紧密配合,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由专业监理工程签署报验申请表(质量合格证书),只有质量合格的工程才予以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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