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合同工期及赶工补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招标人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费用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的补偿额度
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承包人必须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
招标人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费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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