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以下内容,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基本要求中ABD选项正确。
5.1.3 对水泥稳定材料或水泥粉煤灰稳定材料,宜在 2h之内完成碾压成型,应取混合料的初凝时间与容许延迟时间较短的时间作为施工控制时间。
5.2.20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水泥稳定材料从装车到运输至现场,时间宜不超过1h,超过 2h 时应作为废料处置。如超过 2h,再加上摊铺碾压成型的时间,将会超过水泥稳定材料的初凝时间,导致混合料性能的衰减。
5.4.9在摊铺机后面应设专人消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及时铲除局部粗集料堆积或离析的部位,并用新拌混合料填补。
5.4.12 水泥稳定材料结构层施工时,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率的状态下碾压。气候炎热干燥时,碾压时的含水率可比最佳含水率增加0.5~1.5个百分点。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时,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率状况下,按压实顺序进行碾压,且宜在2h之内完成碾压成型,应取混合料的初凝时间与容许延迟时间较短的时间作为施工控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