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背景:某建设工程项目,于2015年4月11日开工,在开工后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将编制好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委派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将审定满足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提出施工组织设计改进方案,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进行实施改进方案。【问题】上述内容中有哪些不妥之处?正确做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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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中的不妥之处和正确做法具体分析如下:(1)不妥之处:在开工后约定的时间内,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做法:在开工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2)不妥之处:承包单位将编制好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正确做法:应报送项目监理机构。(3)不妥之处:建设单位委派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正确做法:不需建设单位委派。(4)不妥之处:将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正确做法:将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5)不妥之处:施工组织设计改进方案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实施。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改进方案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