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背景:
某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第6合同段路线全长8.4km,合同工期为30个月,发包人与A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发包人与B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B公司对某一分项工程编制了双代号网络图,如下图所示。该分项工程施工的计划时间、最短时间及各工作计划时间每缩短一天增加的工程费用(费用斜率)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按网络图显示的该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不能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将双代号网络图进行工期与费用优化,将该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缩短到120天,以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
【问题】
事件1中,应压缩哪些工作的工作时间?分别应压缩多少天?增加的工程费用是多少?(分步骤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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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第一次优化:关键线路为A、C、E、G,工期160天,关键线路上C工作的费用斜率最小,压缩10天后C工作的工作时间为30天,增加费用10×2000=20000元。
第二次优化:关键线路为A,C、E、G,工期150天,关键线路上E工作的费用斜率最小,压缩20天后E工作的工作时间为40天,增加费用20×2200=44000元。
第三次优化:关键线路有两条,分别为A,C、E,C和A,C,F,H。工期130天,关键线路上费用斜率由小到大是H,F,G、A,单独压缩H,F工作不能缩短工期,同时压缩G和H工作可以缩短工期,但G和H的费率斜率为4000元,单独缩短A工作,可以缩短工期,A工作的费用斜率为2500元,所以可压缩A工作的时间,压缩后A工作时间为15天,增加费用5×2500=12500元。
第四次优化:关键线路有两条,分别为A、C、E、C和A、C、F、H。工期125天,关键线路上能压缩的工作有H,F,G,费用斜率由小到大是H,F,C,单独压缩H,F,G工作不能缩短工期,可选择压缩的方案是同时压缩C和H,或同时压缩G和F,G和H的费率斜率为4000元,G和F的费率斜率为4100元,选择同时压缩G和H的工期,压缩后G的工作时间为35天,H的工作时间为25天,增加费用5×2400+5×1600=20000元。
经上述优化后,应压缩的工作有C、E、A4、G,H,C工作压缩10天,E工作压缩20天,A工作压缩5天,C工作压缩5天,H工作压缩5天,增加的工程费用为20000+44000+12500+20000=9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