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背景:
某隧道工程合同段,招标文件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编制。签约合同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9个月。
合同部分约定如下:
(1)开工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20%时开始扣回开工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款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中扣回,开工预付款在累计进度付款达到签约合同价的70%时扣完。
(2)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3%,开工后每月按进度款的10%扣留,扣留至足额为止。
(3)月支付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4)进度付款按月进行,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以合同清单单价进行结算。
开工后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金额见表6-1。
【问题】1.计算2月、4月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
2.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至足额时预计应完成的工程价款及相应月份是多少?该月预计应扣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多少万元?
3.开工预付款应从几月份开始起扣?几月份完成扣回?
4.计算开工预付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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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计算2月、4月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
(1)预付款扣款比例:
800÷[8000×(70%-20%)]=20%;
1月完成额400万元,不扣回预付款,扣留质保金10%,且签发金额小于合同约定的月支付最低限额500万元,1月不签发,应在2月一并支付。
2月完成额800万,累计完成金额1200万元,不扣回预付款,扣留质保金。
2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
=(400+800)×90%=1080(万元)>500万,
故应签发1080万元。
(2)3月完成额1100万,累计完成2300万元,超过起扣点,扣回预付款:2300-8000×20%=700(万元)
预付款扣回=700×20%=140(万元)
扣留质保金=1100×10%=110(万元)
3月签发额=1100-140-110=850(万元)>500万元。
(注意:3月份应该计算,用于验算是否超过500万,这对4月可能产生影响。)
4月完成额为1400万元,累计的完成额为3700万元,
4月应扣回的预付款=1400×20%=280(万元)。
4月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1400-10-280=1110(万元)。
2.工程质量保证金:8000×3%=240(万元)
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至足额时应完成的工程价款是:
240÷10%=2400(万元)
3月累计完成额=400+800+1100=2300(万元),未达到2400万元。
4月份累计完成额=400+800+1100+1400=3700(万元),超过2400万元,故4月份质保金扣至足额。
4月份扣质保金=240-2300×10%=10(万元);
或(2400-2300)×10%=10(万元)。
(故质保金在1-4月陆续扣留。)
3.(1)起扣点分析:
根据合同约定,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20%时开始扣回开工预付款。
起扣点=签约合同价×20%=8000×20%=1600(万元)。
2月累计完成额=400+800=1200(万元),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20%。
3月累计完成额=400+800+1100=2300(万元),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0%。
则开工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开始起扣。
(2)完成扣回分析:
根据合同约定,开工预付款在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70%时扣完。
扣同完成点=签约合同价×70%=8000×70%=5600(万元)。
5月累计完成额=400+800+1100+1400+1300=5000(万元),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70%。
6月累计完成额=400+800+1100+1400+1300+1200=6200(万元),达到签约合同价的70%。
则开工预付款应在6月完成扣回。
(故预付款在3-6月陆续扣回。)
4.开工预付款=签约合同价×10%=8000×10%=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