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背景:
某公路基建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6000m³,全费用单价350元/m³。
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支付条款如下:
(1)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估算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建设单位从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的15%时,价格应予以调整,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签发付款证书最低金额为30万元。
(5)预付款从施工单位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认认可的工程量见表5-1。
【问题】
1.估算合同总价是多少?
2.预付款是多少?预付款从哪个月起开始扣留?每月扣预付款是多少?
3.每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监理机构每月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监理机构每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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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估算合同总价
=6000×350=2100000(元)
=210.00(万元)。
2.预付款=210×20%=42.00(万元)。
预付款起扣点=210×30%=63.00(万元)。
第1个月工程款=900×350=315000(元)=31.50(万元)<63.00万元,未达到预付款起扣点。
前两个月累计工程款=2000×350=700000(元)=70.00(万元)>63.00万元,达到预付款起扣点。
故预付款从第3个月起扣留。
每月应扣预付款=42.00/3=14.00(万元)。
3.第1个月:
工程量价款=900×350=315000(元)=31.50(万元);
应扣质量保证金=31.5×5%=1.58(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31.5-1.58=29.92(万元);
29.92万元<30万元,故第1个月不签发付款凭证。
第2个月:
工程量价款=1100×350=385000(元)=38.5(万元);
应扣质量保证金=38.5×5%=1.93(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38.5-1.93=36.57(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29.92+36.57=66.49(万元)>30万,故应支付。
第3个月:
工程量价款=1500×350=525000(元)=52.50(万元);
应扣质量保证金=52.50×5%=2.63(万元);
应扣预付款14.0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52.5-2.63-14=35.87(万元);
35.87万元>30万元,故第3个月应签发付款凭证。
第4个月:
工程量价款=1400×350=490000(元)=49(万元);
应扣质量保证金=49×5%=2.45(万元);
应扣预付款14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49-2.45-14=32.55(万元);
32.55>30万,故第4个月应签发付款凭证。
第5个月:
累计完成工程量6300m³,超过原估算工程量的比例=(6300-6000)/6000=5%<15%,故不调价。
工程量价款=1400×350=490000(元)=49(万元);
应扣质量保证金=49×5%=2.45(万元);
应扣预付款14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49-2.45-14=32.55(万元);
32.55>30万,故第5个月应签发付款凭证。
第6个月:
累计完成工程量7000m³,超过原估算工程量的比例=(7000-6000)/6000×100%=16.67%>15%,故超出部分单价应调整;
不调整单价的工程量=6000×(1+15%)-6300=600(m³);
应调整单价的工程量=7000-6000×(1+15%)=100(m³);
工程量价款=600×350+100×350×0.9=241500(元)=24.15(万元);
应扣质量保证金=24.15×5%=1.21(万元);
6月应签证的工程款=24.15-1.21=22.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