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背景:
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³,乙项为3200m³,每月实际完成量见下表。
其中甲项每立方米中含人工费为30元、机械费为20元、材料费为100元,综合费率为20%。乙项单价为160元/m³。合同中有如下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3)当子项实际累计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以对超出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每月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
(5)每月签发的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6)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
【问题】1.甲项工程单价为多少?预付工程款是多少?
2.从第1个月至第4个月每月的工程量价款是多少?每月应签发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除甲项单价外,其他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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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甲项工程单价=(30+20+100)×(1+20%)=180(元/m³)
预付款金额=(2300×180+3200×160)×20% =18.52(万元)
2.第1个月工程价款为:
500×180+700×160=20.2(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为:
20.2×1.2×(1-3%)=23.513(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低于月度付款最低金额25万元,故本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第2个月工程价款为:
800×180+900×160=28.8(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为:
28.8×1.2×(1-3%)=33.523(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凭证为:
23.513+33.523=57.036(万元)
第3个月工程价款为:
800×180+800×160=27.2(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为:
27.2×1.2×(1-3%)=31.661(万元)
应扣预付款:18.52÷2=9.26(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为:31.661-9.26=22.401(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低于月度付款最低金额25万元,故本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第4个月:甲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2700m³,比原估算工程量2300m³超出400m³,已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进行调价。
超过估算工程量的部分为:
2700-2300×(1+10%)=170(m³)
甲项本月工程价款为:
(600-170)×180+170×180×0.9=10.494(万元)
乙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3000m³,比原估算工程量少200m³,不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其单价不进行调整。
本月完成工程量价款为:
10.494+600×160÷10000=20.094(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为:
20.094×1.2×(1-3%)=23.389(万元)
应扣预付款:18.52÷2=9.26(万元)
本月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22.401+23.389-9.26=36.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