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背景:某高速公路一座特大桥工程,原设计图纸中第17号墩盖梁顶部正确高程为17.000m,由于设计图纸标注错误,标注为17.300m。后因变更设计,该墩高程调整为16.800m。原设计图纸、变更图纸均由设计单位提供,经建设单位下发给驻地办、施工单位,并要求对图纸进行审核。收到图纸后施工单位及驻地办在审核中均未发现该墩高程的变化,随后按原高程17.300m完成该墩左幅盖梁施工,在检查支座垫石高程时才发现盖梁顶部高程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将此情况及时报告驻地办及建设单位。后被人举报,经查证情况属实。事后,该墩盖梁拆除重建,直接损失8.72万元。建设单位根据顼目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除对该施工单位给予严厉处理外,还对驻地办及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除质量违约金1万元,将专业监理工程师清除出场。【问题】1.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该施工图纸后,应对设计图纸上的哪些重要数据进行复核?2.该质量事件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中属于哪一类?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什么时间向哪些单位报告?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此事故中有哪些失职行为?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6:11 中迅网校 阅读量:269

【案例3】背景:
某高速公路一座特大桥工程,原设计图纸中第17号墩盖梁顶部正确高程为17.000m,由于设计图纸标注错误,标注为17.300m。后因变更设计,该墩高程调整为16.800m。原设计图纸、变更图纸均由设计单位提供,经建设单位下发给驻地办、施工单位,并要求对图纸进行审核。收到图纸后施工单位及驻地办在审核中均未发现该墩高程的变化,随后按原高程17.300m完成该墩左幅盖梁施工,在检查支座垫石高程时才发现盖梁顶部高程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将此情况及时报告驻地办及建设单位。后被人举报,经查证情况属实。事后,该墩盖梁拆除重建,直接损失8.72万元。建设单位根据顼目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除对该施工单位给予严厉处理外,还对驻地办及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除质量违约金1万元,将专业监理工程师清除出场。
【问题】1.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该施工图纸后,应对设计图纸上的哪些重要数据进行复核?
2.该质量事件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中属于哪一类?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什么时间向哪些单位报告?
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此事故中有哪些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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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题:【案例2】背景:某公路工程项目桩基施工图纸规定,桩基直径为1.2~1.5m,桩基长度为20~30m,施工方法采用冲击钻成孔,导管法灌注水下混凝土,在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某根桩基成孔后,现场浇筑基本准备完毕,但导管还没有到场,施工单位解释导管还在运输途中。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就现场准备情况进行了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准备在导管进场后灌注混凝土,但是监理工程师没有同意灌注。事件2:在桩基灌注混凝土过程中发生异常,混凝土灌注产生堵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当即决定,将导管拔出,逐节拆开导管,清理掏出导管内混凝土,然后再重新安装连接,插入已经灌注的混凝土内,继续灌注混凝土,监理工程师认为不妥,不同意该施工方法。【问题】1.在事件2中,监理工程师做法是否妥当?如不妥,正确的做法是什么?2.在事件1中,请问监理工程师做法是否妥当?3.根据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公告,回答下列问题:(1)人工挖孔桩手摇井架出渣工艺和基桩人工挖孔工艺在《目录》中的淘汰类型分别属于禁止类还是限制类?(2)“直接凿除法”桩头处理工艺,在高速公路工程、独立大桥、特大桥项目中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哪些施工工艺可以替代它?4.钻孔灌注桩成孔后、灌注前和灌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做哪些检查和记录? 下一题:【案例4】背景:关于路基施工监理,有以下三个背景材料:事件1:某段路基,按照设计文件提供的取土场的填料为山皮土,承包人进入现场后发现,在路基附近的河中有大量符合路基填筑的砂砾,且开采容易、运距较指定土场近,价格也较山皮土便宜,故在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即用此砂砾进行本段路基的填筑;但在路基填筑完成后,承包人以使用砂砾填筑的路基其强度较山皮土填筑的路基强度高为由,提出了变更申请,要求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300章的砂砾垫层的单价(高于山皮土)来支付。事件2:某施工单位承包8km路基工程,其中1km进行了分包(未经批准)。路基填筑时进行了掺石灰,完工后经验收符合要求。路面施工时左半幅局部出现弹簧现象。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进行此标段全线检查,发现外包队所施工的1km路段有质量问题,各层填土过厚,掺灰不匀,出现松软夹层,夹层土含水量过大,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最终造成质量事故。事件3:某高速公路工程,承包人为了避免今后可能支付延误赔偿金的风险,要求将路基的完工时间延长6个星期,承包人的理由如下:①30年以上一遇的降雨;②现场劳务不足;③建设单位在原工地现场之外的另一地方追加了一项额外工作;④无法预见的恶劣土质条件,使路基施工难度加大;⑤施工场地使用权提供延误;⑥工程款不到位。【问题】1.针对事件3背景材料:(1)以上哪些延误是非承包人承担风险的延误?监理工程师可批准延长工期。(2)上述的现场劳务不足问题,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是承包人自己的责任,由此引起的延误是不可原谅延误,不同意就此延长工期,这样处理对吗?(3)哪些是建设单位的责任?监理工程师该如何处理?2.针对事件2背景材料:(1)此质量事故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各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出现此问题的原因是什么?(2)监理工程师对此质量事故应如何处理?3.针对事件1背景材料:(1)监理工程师可否批准此变更,理由如何?(2)应以哪个单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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