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0】背景: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标段全长6.5km,由某驻地办实施监理。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该合同段的涵洞分布范围较广,施工位置、地势及施工条件差异很大,施工单位将A区域、B区域内的涵洞施工交由两个作业队实施。在未履行开工手续的情况下,首先开始A区域涵洞的施工,驻地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立即进行了制止,并责令施工单位履行开工手续。第二天,施工单位上报了《A区域涵洞工程分项开工申请》,该申请包括分项工程概况、方案陈述(包括主要施工工艺)、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等五方面内容。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于第三天上午电话通知施工单位可以施工。事件2:为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专款专用,防止施工单位挤占、挪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驻地办依据项目合同文件精神,通过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计量支付细则,明确了计量范围和安全计量支付程序,其计量范围明确如下:(1)通过统一制定表格,规定支出项目,规范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等安全专项费用支出内容;(2)为项目工程进行的重大危险源分析、风险评估、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评审会以及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的相关支出,经审查后可以包括在安全专项费用之内。【问题】1.事件1中,施工单位上报的《A区域涵洞工程分项开工申请》内容是否全面,为什么?2.B区域涵洞开工前是否需要再履行开工手续?为什么?3.事件2中,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对安全生产费用如何确定?驻地办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范围的规定是否合理、全面?4.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技术规范要求,安全生产费用应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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