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修期从()时间开始计算。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2)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亦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3)若已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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