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检验检测机构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资质认定部门(),该检验检测机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
给予警告
通报批评
记入其信用档案
责令改正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对于检验检测机构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资质认定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该检验检测机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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