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检验检测机构不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
特殊食品检验检测
首次申请资质认定
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医疗器械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时,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特殊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除外。
分享到: